中央音樂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是由廈門市人民政府和中央音樂學院共同創辦的一所公辦藝術類音樂學校。學校地處廈門的新客廳——五緣灣,自然風光旖旎。
學校開設音樂(鋼琴、弦樂、聲樂、音樂教育)專業、數字音樂制作(作曲、電子音樂制作、音樂錄音)專業、樂器維修與制作(鋼琴調律、提琴制作)專業。學校教學設施配套居全國首位,使用進口三角鋼琴教學與練琴。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專業教師委托中央音樂學院招聘,一批具有中央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德國漢諾威音樂與戲劇大學、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等海內外院校高學歷的教師長期任教。專業教師中有4名博士,近9成為研究生以上學歷。學校專業與文化并重,以“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為辦學宗旨,專門培養小學四年級至中職三年級的學生,以辦成央地合作辦學典范、中央音樂學院第二個附中為目標。
中央音樂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熱線:0592-5763331(聯系時備注來自
惠民大叔介紹)
招生計劃112人
注意事項
1.本次招生考試僅設廈門考點。
2.每個專業方向招生名額廈門生源占比50%,其它地區生源占比50%。
3.廈門生源指廈門戶籍或廈門學籍的考生。
4.我校面向廈門生源的招生計劃單列,將根據招生簡章的錄取規則各自進行錄取。若招生計劃有剩余,同專業同方向同年級面向廈門生源和面向其它地區生源的剩余計劃可以相互調劑。
5.考生僅可選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多個專業。
6.根據福建省關于高考報名的文件精神(閩招委[2021]8號),中職一年級入學的外省籍學生需滿足六種條件之一才能在閩報名參加高考。凡報考我校中職一年級的外省籍考生,需在報考前熟悉了解相關政策規定,若無法在閩參加高考,需要做好返回生源地報名參加高考的準備。
7.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于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規定,考生報考廈門市內特長特色類招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不得兼報。凡報考我校中職一年級的考生,屆時需了解2023年有關政策。
03
招生對象和條件
1.招生對象
凡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小學應屆畢業生)、初一至初三年級(初中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均可報考我校相應年級的專業。具體年級要求如下:
2.招生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努力學習、尊敬師長、愛勞動、守紀律、有學習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體健康、發育正常、五官端正。
(3)具有較好的音樂素質,包括對節奏、音高的辨別和模仿能力以及音樂的記憶、表現能力。演奏專業考生還應具備相應專業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條件,如手型等條件等。
(4)演奏專業考生須有一定的基礎,演奏方法基本正確;理論專業考生須初步掌握樂理基礎知識并在音樂創作、音樂評論等某方面有一定專長,同時應具備一定的樂器演奏能力。
3.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被開除學籍、勒令退學不滿一年的學生。
(2)無正當理由退學不滿一年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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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手續與考試時間
1.本次招生考試的報名時間與報名方式將另行通知,請關注學校主頁或微信公眾號。
2.學生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尚未申領身份證,需提供戶口首頁和個人頁的復印件。
(2)能體現學生學籍信息的材料,如:考生所在學校推薦信、全國學籍系統頁面截圖或學籍卡等其它材料。
(3)近半年拍攝的白底正面免冠標準證件照(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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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與錄制規則
1.考試內容分為專業技能、文化素養兩個模塊。其中專業技能模塊合格線為85分,專業技能模塊中的視唱練耳合格線為60分;文化素養合格線為60分(其中音樂教育專業文化素養合格線為70分)。專業主科成績特別優秀者(90分及以上),可單科(視唱練耳或文化素養)降低分數要求,但不超過5分。
備注:面向廈門生源的專業技能模塊合格線為83分。
2.有分年段設置招生計劃的,如鋼琴專業,將按照考生成績分年段從高到低錄取。
未分年段設置招生計劃的,如小提琴、大提琴專業,將按照考生成績不分年段從高到低錄取。
未分方向設置招生計劃的,如數字音樂制作專業(中職一年級),將按照考生成績不分方向從高到低錄取。
3.以文化課過線為前提,按照考生專業技能成績綜合評分由高到低錄取。
06
考試內容
1. 1.專業考試內容
1.專業考試內容
說明
1.我校屬于公辦非義務教育機構,學費及住宿費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學費8000元/年(閩價費[2007]266號),住宿費1200元/年(廈價服[2007]40號),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2.小學應屆畢業生或初中應屆畢業生若被我校錄取,在報到時需要提供畢業證書。
3.新生入學后,如發現在招生入學過程中有出具假證明或有舞弊行為者,何時發現,何時取消學籍,退回戶口所在地。
4.考生報考期間的旅費、食宿一律自理。
5.學生原則上住讀,住讀生由其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與學校簽定住宿協議。
6.本簡章解釋權歸中央音樂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
注:音樂教育專業規定歌曲,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