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